出口加工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石材招标采购公告
日期:2012-06-29 10:16  点击:143

招标代理: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济南高新区房屋管理中心等

报名截止:2012-07-03

所属地区:山东

所属行业:冶金矿产原材料

招标公告正文:济南出口加工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石材采购招标公告

1、采购条件

项目名称:济南出口加工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石材采购;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采购人:济南高新区房屋管理中心、济南一建集团总公司、山东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报名时间:2012年6月27日至2012年7月3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济南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6号窗口。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济南出口加工区内;

2.2规模:

本项目位于济南出口加工区内港兴三路以西、港源一路以南、刘公河东侧沟边路以东、港源二路以北。总建筑面积约80000平方米,含4栋26层住宅、配套公建和地下车库。本次招标的是项目所需的石材采购。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2.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2.4招标范围:济南出口加工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所需石材采购,包括石材的供货、运输、装卸,以及实施过程中与其他单位的协调和配合、缺陷处理及后期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申请人具备资质:

(1)申请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2)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含5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含100万)元人民币。

(3)生产厂家应具有生产资格,代理商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报名需交验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红章并装订成册):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如为代理商还需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资格后审

5、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1-81917625、13615317367、88871820

联系人:程琳、庄永生

招标人:济南高新区房屋管理中心

济南一建集团总公司

山东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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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华石材商客服电话:0595-87698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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