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发改(2011)48号文件的批复,四子王旗机关事务管理局四子王旗接待中心外挂大理石装修工程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建筑面积:7910平方米。
投标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资质要求:具有丙级(含丙级)以上装饰装修资质的企业;
3、近三年来企业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财务履约能力;
投标须知:
1、报名及资审时需提交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人代表证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上述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报名时需提供上述证件的两份复印件,资审时需提供上述证件原件(原件审查后退还)。
外地企业资审时还须提供:
A:“内蒙古自治区外来施工企业近两面年内诚信状况的证明”及“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序的承诺”的原件;
B、“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企业备案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C:“投标人登记表”(原件,一式四份);
2、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者方可参加投标,
报名时间:2012年6月20日——6月24日下午5:30时(节假日不休息);
报名地点:四子王旗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刘恒山;
联系电话:13704744834;